更新时间:2022年4月22日
省直单位缴费比例:7%
省直参保人员缴费比例:2%
湖南省本级以自然年度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
说明:根据《关于降低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规定,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结合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实际,从2020年9月1日起,将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低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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