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未完工住宅,首先要明确房屋的销售程序和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已被银行抵押;其次,首先要确定房屋是否有出卖人的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那我们就应该知道房子是否抵押了。如果有抵押,我们应该了解抵押期限和如何解除抵押;最后,如果是拍卖行,我们应该查清房产转让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如果开发商因破产破产,遭遇“烂尾”危机,房屋就不能归还开发商。因为退房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借据。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关系将由买卖转变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后开发商破产,那业主是可以优先赔偿的。(2)如果业主仅缴纳了首付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破产,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首付款以及利息如果房屋已交付了,但因开发商破产无法办理房产证时,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因为房屋虽已交付,房款也已经全部支付,但因为并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无法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1种观点: 破产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在债务人无力清偿或者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破产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偿债务的法律制度。如果开发商已进入破产程序,业主可以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开发商应按付款顺序清偿。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债权自动放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数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一、公司注销应该怎样申报债权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二、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好事。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整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整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整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破产重整,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解体,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一、开发商破产烂尾楼法律上怎样处理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最后,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1、拍卖:如果开发商资不抵债并宣布破产,房子已经存在烂尾的危机了,那么开发商的财务就会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购房者比债主更容易等到一些房产企业的补偿款的。2、赔偿:遇到房地产项目烂尾的时候,业主一定要齐心一致,去法院起诉开发商,这样才能获得赔偿。如果业主不齐心,法院也没办法处理,烂尾楼解决不了,也可能得不到赔偿。3、寻求政府帮助:房子烂尾后,可去市、区政府找融资平台解封重新抵押复工。当地政府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干涉处理。如果是开发商缺资金,那么政府会期限该企业筹集资金或者是引入合伙人。如果是违法违规的,那么政府会要求其在制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二、商品房烂尾的原因烂尾楼形成的原因,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一般就两种:1、开发商主动烂尾:由于政策、市场行情等方面的原因,商品房价格持续走低,开发商建设楼盘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一旦开发商发现继续施工只会赔钱、建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时候,就会主动停止楼盘的开发和建设,形成了烂尾楼。2、开发商被动烂尾: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及市场行情和政策原因,纯粹的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的建设资金;或者是开发商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违法建设等不是出于开发商意愿产生的停工,形成了烂尾楼。买房最怕的就是买到烂尾楼,烂尾楼房子施工进度会停止,维权困难,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因而,我们必需要经过我国的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