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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火化一般判几年

2024-12-29 来源:会律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火葬制度。除少数民族因风俗习惯不适宜推行火葬的之外,都应当实行火葬。农村居民去世后,不火化遗体,实施土葬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在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实行土葬不是违法行为,例如有少数民族因风俗习惯不适宜推行火葬。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故后尸体不及时处理.责任是:失去处理权,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承担逾期存放的费用。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责任是失去处理权,由民政部门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规范》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或者委托法医对当事人的人体损伤、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对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对尸体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第1种观点: 在实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实行土葬不是违法行为。国家实行火葬制度。除少数民族因风俗习惯不适宜推行火葬的之外,都应当实行火葬。农村居民去世后,不火化遗体,实施土葬是违法行为。不火化下葬的处罚是:不按规定就近火化的,责令其限期火化,逾期不执行的,强行火化,并处火化费用三至五倍罚款。我国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火葬俗称“火化”、“熟葬”或“焚尸”,是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而言是以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安置在容器中、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甚至以火箭射上太空。我国提倡火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出于保护耕地、节省土地资源等原因,一贯倡导火葬。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1、耕地、林地;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人死后为什么要火化:火化是国家殡葬改革的一项政策。逝者遗体火化后,可以有多种安葬方式,像树葬、花坛葬、海葬、壁葬、草坪葬、立碑葬等,而这些安葬方式都是节约土地的新式墓葬方式。与传统土葬葬式相比,火葬可以节约国家土地资源,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火葬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改变传统不良丧葬陋习;火葬可以减轻家属丧葬负担,节省丧葬开支。??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违反《殡葬管理条例》2.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火葬制度。除少数民族因风俗习惯不适宜推行火葬的之外,都应当实行火葬。农村居民去世后,不火化遗体,实施土葬是违法行为。但是,在实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实行土葬不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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